• 虽然一直觉得写博客不是我适合干的事情,不过既然开了,总得录些内容吧。最近开始翻译吉本バナナ的「キッチン」,暂把已经翻译好的内容送上!

    《厨房》-- 吉本芭娜娜

      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厨房。

      无论在哪,无论怎样,只要有厨房,只要有做饭的地方,我就不觉得辛苦。我想尽可能熟练有效的使用厨房。放置若干干爽而洁净的抹布,白色的瓷砖闪闪发光。

      即便是脏得要命的厨房,我仍是无可救药的喜欢。因为散落在地板上的菜屑,使拖鞋底变得黑漆漆的,像这样乱七八糟的地方即使很多也没有关系。码放着仿佛为了能从容度过一整个冬天的食物的巨大的冰箱耸立在那儿,任我靠在它银色的拉门上。目光拂过油滴飞溅的灶台,锈迹斑斑的菜刀,抬眼看去,窗外的星星闪着寂寞的光。

      只有我和厨房。觉得这样想要比觉得只有自己强一些。疲惫不堪的时候,我就常常出神的想:临到哪天死掉,但愿可以死在厨房里。不管是一个人的冷清时刻,还是有某人陪伴的温馨时刻,我都愿意摒弃胆怯,勇敢地去面对。因为只要有厨房,我便别无所求。 

      在被田边家捡到以前,我每晚都睡在厨房。因为不管在哪都有点难以入睡,我就从房间出来,向喜欢的地方不断转移,当我意识到冰箱旁最能令我安然入睡的时候,已是某个黎明时分了。

      我,樱井御荫。父母相继早逝,被祖父母抚养长大。上中学时,祖父死掉了,于是剩下我和祖母二人相依为命。前几天,连祖母竟也死掉了,叫我吃了一惊。

      说起家人,确实是随着岁月流逝在一个个的减少,当突然意识到世间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便觉得眼前一切恍然如梦。在生养我的房间里,时间竟如此白驹过隙般一晃而逝,而现下竟只剩得我一人,令我不由心惊。

      简直就是科幻,宇宙黑洞。

      葬礼过后的三天中,一直精神恍惚。伴随着欲哭无泪的极度悲伤,温婉的睡意悄悄袭来,在鸦雀无声的厨房里,我铺开被子,像莱纳斯一样用毛毯把自己包起来睡去。冰箱的嗡嗡声使我得以免于陷入孤独的思考。就这样,长夜悄然过去,清晨来临。只是睡在星光下,只是在晨光中醒来,余下万般皆不在意地活着。 

      但是,仅以这种状态就没办法生活下去了,现实是残酷的!虽说祖母确实多少给我留了些钱,但是一个人住那套房子实在又贵又浪费,我不得不找其他的房子了。无可奈何,只得买来某某房产信息一页页翻看,可一看到有那么多相同的房子摆在面前,就不由得头晕眼花了。搬家就是费事,是体力活。我本就无精打采,且因日夜睡在厨房,搞得浑身酸痛,于是会很自然的想:怎么着就随便好了。我强打精神,去看房、搬行李、接电话—清晰记得,当我想着这些没完没了的烦心事沮丧入睡的那个午后,奇迹竟然悄然而至。

      “叮咚”间门铃声突然响起—那是个微沉的春天的午后,当时的我已经完全厌烦了浏览某某房产信息这种事,心想反正总是要搬家的,就埋头认真地用小绳捆起了杂志。我穿着半睡衣样的衣服,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也没多想就拧开门锁打开了门。(好在门外不是强盗)门前站着的是田边雄一。

      “前些日子,真是谢谢了。”我说到。这人葬礼的时候帮了我不少忙,是个小我几岁的大好青年。一问才知道,是和我同一个大学的学生。只不过现在我已经休学了。“哪里。”他说,“决定住哪了吗?”“连影儿也没有”我笑言。“果然。”“进来喝杯茶吧?”“不了。还要去别的地方,挺匆忙的。”他笑着说。“我就是想转告你,我和母亲商量过了,你能来我家一趟吗?”“啊?”我疑惑到。“总之,请在今晚七点左右来我家。这是路线图。”“哦。”我恍惚地接过便条。“那就拜托了。我和妈妈都很期待御荫能来。”

      他笑了。因为笑容是那样的和煦,使得这个我早已看惯了的站在玄关的人,此刻看来目光逼人,让我不敢疏忽大意。不过,我想这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突然被以名相称的缘故吧。

      “那么,姑且拜访之了。”说句不好听的,简直就是鬼迷心窍。然而,因为他态度冷静非常,使我产生了信赖。眼前的绝望、和鬼迷心窍总能像这样找到出路。大概是看到了某种光明,使我接受了邀请。“那么待会儿见。”他说着,笑走出了门。

      祖母的葬礼之前我几乎不认识他。葬礼那天,田边雄一突然来到时,我当真以为他是祖祖母的情人。烧香时他紧闭着哭肿了的眼睛,双手颤抖,一看见祖母的遗像,眼泪又再次扑簌而下。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不禁觉得自己对祖母的爱与这个人相比都要少了些--他看起来就是这样的悲伤。之后,他边用手帕捂着脸,边说到:“请让我帮忙做些什么吧。”为此,那以后他确实帮了我不少忙。

      田边、雄一。

      记起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从祖母那听说的,确实让我花了不少时间。大概是因为头脑混乱了吧。他不就是那个在祖母常去的花店里打工的人吗?记忆中常听到“那有个不错的小伙子,田边他呀,今天又……”之类的话。爱花的祖母为了能让厨房中的花四季不绝,每周都会去上花店两次。这样说来,到让我想起来有一次他抱着一大盆盆栽跟在祖母身后来到家里的事。

      他是个长手长脚,且不失为五官清秀的年轻人。虽然他的来历我全不知,却注意到他总是怀着极大的热忱在花店工作。即便在稍作了解之后,我对他的那种没有缘由的冷淡印象却仍未改变。无论他的举止、语气多么亲切,总感觉他是独自一个人生活着。总之,他于我也不过就是这样程度的熟人,是个陌生人。

    --当然,未完待续……